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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验交流

固原市探索开展“巡察+审计”联动机制

稿件来源: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0-11-11 14:42:32

  固原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区、市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,结合实际探索建立“巡察+审计”监督贯通协作机制,制定《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》和《“巡察+审计”联动协作办法》。近期,在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期间,市委巡察办、市审计局对市城管局探索开展巡审联动试点工作,探索完善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、提升监督效能的制度机制。

  巡察前,整合资源、同步谋划。市委巡察办与审计部门巡察前加强沟通研判,在分析各部门(单位)存在问题的基础上,统筹确定巡察、审计对象(单位),确定进驻时间、工作方式、人员力量、协作配合、日常联络等联动事宜。每轮巡察前,市审计局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巡察工作,及时提供被巡察部门(单位)审计情况,在情况通报会上向巡察组通报有关问题;举办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班,邀请审计部门有关人员为巡察干部授课,提升巡察人员发现问题能力和水平。

  巡察中,业务互补、合力监督。开展巡审联动期间,巡察组与审计部门同期进驻,根据巡察、审计发现问题不定期举行“巡审会商”,巡察组将审计组需要了解的有关问题提供作为审计工作参考;审计组将审计发现的典型性、普遍性、倾向性问题及审计建议提供给巡察组作为巡察工作重要依据。对需要深入了解部门(单位)、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及项目审计情况、调阅审计材料的,巡察办商请审计部门协调安排提供材料,推动信息共享、联动监督,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度。

  巡察后,成果共享、推动整改。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,经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后,根据需要写入巡察报告。巡察发现涉及审计职责范围的问题,经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后,按程序移交审计部门处置。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,集中研判、分析,提出专项治理建议。巡察组、审计组按程序分别反馈问题、督促被巡察部门(单位)落实整改责任、推进问题整改、建立长效机制,并将审计问题整改列入巡察监督内容。(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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